尊敬的客户:
为了营造依法合规的信用卡使用环境,倡导持卡人合理消费,保障持卡人信用卡资金安全,严格落实信用卡资金用途管控相关规定,根据监管部门要求,我行进一步强化信用卡资金流向房地产、投资、生产经营等非消费领域及用于套现等异常用卡行为的监控,现对信用卡资金(包含信用卡消费资金及各类分期资金)用途进一步明确如下:
1.信用卡仅限持卡人本人日常消费使用,不得将信用卡出租、出借、出售或以其他方式交由他人使用。不得利用我行信用卡接受他人名下来源不明资金,或通过虚假交易、溢缴款领回、取现等方式转移本人信用卡内来源不明资金;不得用于电信诈骗、洗钱、境外投资等非法交易或非个人日常消费用途。
2.使用信用卡须保证交易真实、合规和合法。不得通过任何套现、欺诈、恶意刷单等违法或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非正规交易渠道套取银行信贷资金、权益、奖品或增值服务。
3.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房地产领域,如购买房产、支付购房首付款、购买车位、缴纳房地产相关税费等。
4.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投资理财领域,如购买股票、基金、期货、理财产品、虚拟币、投资性贵金属、股权投资及其他权益性投资等。
5.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生产经营领域,如烟草配送、批发、融资、担保、在自有商户交易、公司及店铺装修、支付货款、缴纳公司经营性税款或代客缴费等。
6.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购买分红型保险、投资连结险、万能险等非消费型保险。
7.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博彩领域,如购买彩票、赌博等。
8.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如偿还信用卡、贷款等。
9.在境外使用信用卡时,不得超出境外取现限额的要求。
10.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其它限制或禁止性领域。
我行根据监管要求及风险情况对部分类别商户设定限额或禁止交易,并不定期更新完善。当您持我行信用卡进行交易时,有可能因上述限制导致交易失败。我行会持续监控持卡人的用卡行为,对违规用卡、在非消费领域交易、出现监管机构规定或我行认定的风险特征的,我行将对信用卡账户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警示提醒、限制交易、降额、停卡、终止分期等风险管控措施。为保证您正常使用我行信用卡,请您规范用卡、合理消费,务必妥善保管与信用卡交易用途相符合的交易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发票、收据、购买凭证等,以备核实。如有疑问,请致电我行信用卡客户服务热线4008895541,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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