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磐石4人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被判刑
发布:2020-04-10 10:19:08 来源:中新网吉林 浏览:137
近日,吉林省磐石市王某某等4人因购买银行卡并转卖至境外博彩公司而站上被告席,其因犯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被判刑。
据了解,被告人通过与境外博彩公司勾结,形成犯罪产业链条。2018年11月被告人王某某以每套1200元至1500元不等价格,从他人处收购了成套的银行卡包括U盾、移动电话卡、身份证照片共20套,随后再经由他人销售到菲律宾当地的博彩公司使用。
见到王某某以此手段获取了利润,其他三人也动了心,截止2019年6月,四人合伙利用各种手段收购成套银行卡共48套,这些信用卡在流入菲律宾博彩公司后被他人以持卡人的名义广泛用于赌博。
被磐石公安机关抓捕、检察院公诉后,磐石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法庭认为,被告人付某某、桑某某、王某某、杨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收买、非法提供他人银行卡及配套信息,致使他人以持卡人名义进行交易,数量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被告人王某某等四人分别被判处三年三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00元至40000元不等。
办案法官介绍,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不仅损害了信用卡实际持有人的本身利益,还容易滋生其他方面的犯罪。
此类信用卡信息流入非法市场后,可能被用于洗钱、贩毒、收取转移毒资及网络诈骗犯罪等。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进行交易,涉及信用卡一张以上的就构成犯罪,五张以上的就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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