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黑户”怎么还能申请到贷款?
发布:2020-11-03 15:29:41 来源:浙江在线 浏览:554
申请人是银行“黑户”,却能轻易从银行成功贷款,这是怎么回事?原来,银行工作人员利用银行管理漏洞,同他人里应外合,以支付好处费等方式让多人借名贷款。直至案发,他们的行为造成银行损失近2000万元。
2019年,潘某被一家银行诉至温岭市法院,要求其偿还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等。但潘某却称,这笔30万元的贷款并非他取走和使用的。
潘某回忆,2017年,他想贷款做生意,但因是银行“黑户”,无法申请贷款。经人介绍,他认识了王某,不久后拿到了1.5万元。直到被银行起诉,他才知道30万元已放贷并被王某拿去了。
差不多同一时期,该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类似案件共有28件,涉案金额超过700万元。法院在审理中发现,这些案件中的借款人及担保人,大部分存在交叉的情况,28笔贷款均是该银行城北营业点负责人陈某放贷出去的,而银行内部审计中发现,这些贷款存在违规操作、贷款资料造假等问题。
因行为人可能涉及犯罪,法院将这些案件移送公安部门侦查处理。
经查明,潘某的情况并非全部如他所说。原来,潘某(另案处理)是被王某等人叫去,以他的名义申请贷款的。王某等人虚构了房产证、船舶证等资料,编造贷款资金用途,骗取银行贷款30万元。潘某只拿1.5万元的好处费,30万元的贷款由王某使用并归还。
申请人是银行“黑户”,房产证、船舶证都是假的,为何能成功申请贷款?这里面,经商的王某和银行员工郭某、陈某起了关键作用。
他们3人原本合伙经商,因为经营不善,无法归还贷款。3人商量后,由王某出面,通过介绍人找贷款人、担保人到银行贷款。
王某找到中介张某,让他介绍客户。张某称,王某借客户名字到银行办理贷款,客户只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并本人到银行签字即可,贷款资料及放贷等都是王某在操作。张某收取一定的介绍费,而客户也能拿到好处费。
据该银行城北营业点的一名客户经理介绍,30多笔贷款材料都是陈某拿过来的,叫其在网上贷款系统内做好。之后,陈某联系贷款人、担保人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这样做是不符合贷款程序的,但我想陈某肯定审核过,最后放贷还要他签字,所以就按他说的做了。”
案发后,银行查证这些贷款人、担保人的信息,发现身份证、户口簿都是真实的,而房产证、船舶证等基本上都是假的。
去年11月,王某向警方投案;半个多月后,郭某向警方投案;今年4月,陈某被警方抓获。
近日,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郭某与人结伙,虚构贷款用途或虚构贷款用途并伪造资料,利用银行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借名贷款,通过虚假贷款方式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行为均已构成挪用资金罪,系共同犯罪。二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陈某因挪用资金罪已被提起公诉,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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