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9-10-15 11: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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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管家 若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持卡人发生离职、调动情形,中央预算单位联系人应最迟于持卡人发生上述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财务部门公章)的书面通知形式通知开户网点停止公务卡的使用,并告知从本单位的公务卡支持系统卡列表中,将离职或调动员工的公务卡信息删除。
发布于:2019-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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