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取消信用卡透支利率限制,信用卡业务“站上了风口”?
发布:2021-01-20 12:26:56 来源:九卦金融圈 浏览:145
央行于2020年12月31日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信用卡透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根据上述文件,自2021年1月1日起,信用卡透支利率由发卡机构与持卡人自主协商确定,取消信用卡透支利率上限和下限(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管理。
文件一经发布,市场声音络绎不绝,普遍认为此举对信用卡业务是重大利好。信用卡业务定价在商业银行各产品矩阵中是相对较高的,此文件出台后无疑信用卡可以做一些价格较低的信用贷了。同时,信用卡也可以开展目前市场上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金融主推的定价较高的业务,可与上述机构直接竞争。商业银行凭借较低的资金成本,在竞争中毋庸置疑处于优势地位,“挤出效应”十分明显。
不过,恐怕不能简单判断商业银行的信用卡业务“站上了风口”、迎来了一个腾飞的重大良机。作为金融从业者,笔者试着贡献一点自己的思考和认识。
一、信用卡产品定价实质上已经实现市场化
从央行视角看来,信用卡业务利率仍受管制,利率市场化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这从央行文件明确提到“为了深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措词可得到印证。不过我们注意到,当下市场上信用卡产品已针对不同客户需求进行了充分的摸索和创新,很大程度上已经实现了市场化。
一方面,信用卡通过“丰富产品货架”已经实现了为消费者提供相对普惠的信贷服务。信用卡透支是指持卡人如果使用最低还款额还款时,不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应当支付未偿还部分自银行记账日起,按规定利率计算的透支利息。但是透支服务只是信用卡各类服务中的一种,从信用卡业务实践来看,各家银行已经通过单笔交易分期、账单分期等产品实现了降低信用卡利率,用以满足价格敏感型客群的需求。我们注意到,信用卡单笔分期、账单分期的实际年化利率大多在10%-15%之间,如果考虑促销实际利率可能更低。同时产品期限灵活,一般3期、6期或12期,消费者实际利息负担不算太重,产品针对特定客群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另一方面,产品特点决定了信用卡服务长尾客户不是一句空话。信用卡作为金融产品本身设计非常巧妙,如果持卡人及时还款,则可免费享受银行提供的最长不超过60天的免息期,“白花银行的钱”。如果偶尔无法及时全额还款,那么可以只还最低还款额且不算逾期不影响人行征信,代价是支付透支利息;如果再考虑到加收的滞纳金,最终消费者实际负担的利率往往会超过18%。目前按监管的要求,信用卡发卡行已经对各类服务的定价严格进行公示,并充分对消费者进行了告知。不过信用卡业务的数据表明,仍有相当规模的客户主动选择享受上述服务,以偿还最低还款额方式在不影响个人信用记录的前提下解决其暂时性的流动性困难。应该讲,长尾客户对于信用卡此类服务的需求是真实存在的。
二、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是吃了监管红利
信用卡利率如果已经实质实现了市场化,可以提供差异化的信贷服务,那如何解释之前异常红火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呢?一言以敝之——监管红利。
所有商业活动的核心都是杠杆。一般商业企业都是“十个瓶子九个盖”,靠提高周转速度抵御风险,提升盈利水平,而商业银行的杠杆水平则直接地体现在对资本充足率、杠杆率等监管指标的明确定量要求上。正是前期对于杠杆的监管相对粗放,才使得一些互联网金融机构实现高速发展,同时也酝酿了杠杆风险。小贷公司牌照并不是银保监会发放的,但划归银保监会监管本身某种程度上就能说明问题。
同时,互联网金融机构相对银行而言风险容忍度普遍较高。商业银行对于不良率、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拨备比率等指标都有着严格监管规定,而其它机构普遍要求相对较低或是根本没有明确要求,一些实质从事贷款业务的互联网公司基本都是用高定价来覆盖高风险。一些从事年化36%利率水平的贷款业务的机构的不良率能够高达10%甚至更高,这是很多商业银行所无法接受的。
监管机构对于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有着不同层次、多个维度的计量和监测,并针对不同规模的机构有着差异化的要求。而互联网金融公司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上的实质缺位,却是一些P2P公司、小贷公司实现业务快速增长的基础——快速做大业务规模博取高估值,以顺利实现股权套现。当然这也正是市场一些主体“暴雷”、老板“跑路”的核心原因。
三、未来信用卡业务面临的挑战
作为强监管主导下的持牌机构,放开信用卡透支定价的上下限,直接拓宽了信用卡业务与零售信贷市场间的接触面。客户风险偏好离散度的增大,首当其冲检验的是各家发卡的风控水平。
现在各家发卡行都拥有庞大的客群和业务规模,但现有的信用卡客群边界一旦延展开来,风控模型和授信策略都需要相应调整。为了谋求相对较高的收益,部分风险偏好型发卡行可能会尝试高定价客群。
但如果风控能力不够,暂时性的业务规模迅速扩张一定会带来巨大的信用风险,而由于信用卡最低还款额这一特点,风险的爆发往往相对更加滞后,这也肯定不是监管机构希望看到的。所以个人判断虽然央行“往前推了一把”,但发卡行不会贸然改变业务方向和策略,很多人认为信用卡产品接收互金“长尾客群”的速度可能没有想象中那么快。
不同信贷部门间的协同是各家发卡行下一个值得统筹考虑的问题。不同客户特别是零售客户之间的区分很多时候就是靠的定价。理论上先有客户风险识别再匹配不同的客户定价,但实务中往往都是不同的授信标准匹配不同定价水平,通过不同的价格吸引相应目标客户。央行此举在拓宽信用卡业务面的同时无疑会进一步加剧不同贷款部门间的“同业竞争”。以平安银行的“白领贷”为例,这是一款定价在7%-10%左右的纯信用贷款,在满足资质前提下基本实现秒批秒贷。未来平安信用卡也能做类似的客户,如何区分各业务板块的业务边界,保证个贷部门与信用卡部门间的良好协同、避免无序竞争值得大家认真思考。
信用卡产品本身的定位更值得深思。信用卡是舶来品,自19世纪末面世以来经历了不同的完整经济周期,有着旺盛的生命力。信用卡产品本身定位是便捷支付,同时提供信贷服务。但随着国内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的兴起,信用卡支付职能越发弱化,现在很多人在支付宝和微信直接绑定借记卡账户就是很好的例子。如果未来信用卡产品定位重点转移到信贷,那么信用卡产品的整体规范和业务逻辑恐怕都得重新审视。央行目前只是放开了透支利率的上下限,如果纯从一款信贷产品来看,信用卡的滞纳金、最低还款额权益设置以及超限费等相关服务与其它个人信贷产品相比是否合理,定价又是否科学和公允也需要认真研究。信用卡产品本身规则和相关服务的定价本身也是消费者投诉较为集中的领域,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来看这 也是一个很好的命题。
综上,如果讲央行放开透支利率上下限是“推了信用卡一把”,那也是希望信用卡更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利率市场化改革中来,是为了让金融改革中的重要参与主体,各家商业银行更灵活地面对市场化挑战,更好的服务消费者。所以对于各家信用卡中心而言,被央妈推了一把后,要“站直了、走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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