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障您的资金安全,防范金融风险,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银保监规(2022)13号)、《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3号)等监管规定及我行《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信用消费贷款合同》等相关条款,现就信用卡及信用消费贷款资金用途提示如下:
信用卡及信用消费贷款资金仅限用于个人日常消费领域(如家庭装修、教育、旅游等),不得用于纸黄金、贵金属、证券、期货、理财、房地产等具有投资性质的交易或生产经营、偿还其他债务等非消费领域,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禁止的用途。
我行将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或风险管理需要,持续通过交易监测、大数据分析等方式监测资金流向。若发现资金违规用于投资领域,将根据合同约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限制交易、降低额度、冻结额度、提前收回贷款等管控措施。
请妥善保管信用卡及信用消费贷款资金,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切勿以套现、虚假交易等手段挪用信贷资金进行投资。如您已发生相关交易,请立即停止并提前归还相应资金。
如有疑问,请致电宁夏银行24小时官方客服热线4008096558咨询。
特此公告,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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