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更好地提供好商贷分期服务,我行现将服务收费名录中违约金(每笔)的第3条目(SGRKD002)“分期或消费信贷业务提前取消违约金”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上述收费标准将于2025年08月28日起施行,本公告施行前已办理的好商贷业务(包含已结清和未结清分期的情况),违约金参照原收费标准执行。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热线4008009888。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
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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